我是上海的,我及女儿的户口都在我妈家,现在我新买了住房,想把我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新址里,请问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办理的程序?多谢!
律师解答如下:
带好身份证和房产证(有的房产证都不用),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常住人口市内迁移函”(我是去年办的了,这个函件的名字记不准确了,大概是这个意思)。然后携带此迁移函、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新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如果你家里其他成员的户口已经迁入新址了,应该有一个户口簿了,你还应该带这个户口簿去;如果这个房子里还没有别的户口,那么你就带前述三样就可以了,再准备大概10块钱的户口簿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