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站户口迁移
#档案转递#
进站身份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劳动人事关系身份(含辞职、未就业、新近留学回国、退伍或复员军人等)的博士后人员,进站时其人事档案应转入我校。进站身份为定向(委托)培养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军人(含自主择业)的博士后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进站博士后持教师服务大厅(顾老师:010-)开具的《关于接收XXX为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说明》前往档案存放地提取档案,档案到校后,联系教师服务大厅开具《档案转入证明》;并将《档案转入证明》扫描后以图片形式发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官方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均为“档案转递证明+姓名+博士后编号+是/不迁户”。
注:图片格式:jpg,jpeg,png,gif【大小限制在500KB】
#户口迁移#
进站户口迁移人员范围:
1.博士后人员进站,只办理本人户口迁落手续。
2.在职身份博士后人员(含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定向委培人员)和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社保)未转入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人员不予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请拟迁户博士后务必确认博管会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户口迁否”选项为“是”,并确保“迁入地所在地址”及“现户口所在详细地址”与户口簿首页地址一致,“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及“现户籍注册派出所”务必填到派出所,否则自行承担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相关落户问题;
由博士后办公室统一在网上办公系统中上传“档案转入证明”,经全国博管会审核后,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到全国博管会统一办理进站落户介绍信。博管办通过“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通知博士后取落户介绍信,博士后持落户介绍信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迁户手续。
博士后出站户口迁移与博士后出站同时申请;
博士后出站户口迁移须按照网上办公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
申请在北京市落户,还须符合博士后人员及随迁人员在京落户有关规定详见文末附件;
北京地区博士后人员出站申请落户北京的,由设站单位到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落手续。出站落户京外的,本人按预约时间前往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办理户口迁移介绍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在京落户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基本条件、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见文末附件: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部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6号)
注意:
博士后在符合落户资质的接收单位缴满6个月社保及个税,并在出站后12个月内在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落户补充证明”端口上传相关证明,全国博管会审批通过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定期前往中国博士后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出站在京落户介绍信,本人关注“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左边公众号右边通知进行按月领取,持落户介绍信去公安户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三、退站户口&档案
人事档案、户口转至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人员退站后,应将人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转至人事(劳动)关系接收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户口按照有关规定迁移至进站前常住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