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在2020年11月13日就已经出台,今日才向社会公开:
《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2020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这已经是一年内上海第二次发布“落户放宽政策”。
上一次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这一次是:《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1日向社会公开)
就今日新公开的“落户优化”政策为大家做个详细的解读:
政策原文
政策优化重点总结
1、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的人才:社保4年累计36个月社保1倍,不要职称。
注意:
这里只针对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的人才,非临港新片区还适用现行政策: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的社保未达到2倍基数及以上,必须要有国家中级职称。
2、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可以7年缩减到5年、重点骨干人才可缩短为3年。
注意:
1)临港新片区也有类似的政策,不同的是张江科学城只是缩短了居转户年限,对于社保基数和中级职称要求还是参照之前的居转户政策。
2)非临港、非张江科学城的其它上海地区用人单位,申请人想要缩短年限必须要有高级职称才可以,除非走人才引进落户。
3、7年2倍社保申请居转户政策有改动,2倍社保不要连续了,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即可。
注意:
居转户中有一项激励政策:最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每年月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可免职称申请落户。在实际的办理当中,很多申请人因换工作导致社保断缴的情况,从12月1日开始,最近4年累计36个月满足2倍社保基数即可(放宽了很多,将有一大批人符合申请条件)
4、以中级职称申请上海居转户的,社保个税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注意:
之前的政策中虽然并未对这一条做明确规定,但是最近3年的申请落户的实际办理中,窗口已经采用了这项规定。(让政策更明确化)
5.上海居转户的职称和技师的要求进一步放宽,区分行业,更人性化。
注意:
政策要求更人性化,不在以证书来衡量价值,而是以对社会创造的实际价值来衡量。
整个政策看下来,第一条和第二条各适用于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和张江科学诚用人单位。
虽然张江科学城居转户的时限缩短了,但要求还是高:必须是单位引进的人才、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而且需要用人单位来推荐制定的人才才可以申请落户,主观能动性比较强。
而对居转户真正有影响的只有第三条!
【以前】:居转户政策中要求,无中级职称的用户需要社保基数缴纳连续3年2倍,一定不能中断。
【现在】:新政策中要求,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