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到该市创业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可享受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资助。对入选平湖领军的人才项目,享受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2.经该市申报入选的“国千”、“省千”等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创业类项目,可直接享受5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资助;新引进“国千”、“省千”等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到平湖创业的,经认定直接享受3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资助。
3.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由落户平台可给予最高500平方米场地的3年免租金政策。对领军人才企业年销售收入(主营业务)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二)引进人才到该市创新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新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创新人才项目,按引进人才年薪的7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属于长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属于短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2.新引进“国千”、“省千”等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到平湖创新的,经认定按长期、短期直接享受“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新人才项目政策。
(三)引进培育的创新创业团队,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经评审认定的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助,其中财政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2.入选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的,给予60~200万元的创新资助。
3.对新引育的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每人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800万元的项目补助。对顶尖人才领衔的或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根据实际需求给予不超过1亿元的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四)引进到该市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
可享受3-9万元的工资外津贴,购房款的50%、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5万元的长期工作补贴等政策。对嘉兴市级高端以上人才,在我市未购买商品房的,可优先安排入住市人才公寓,并享受最长5年的免租金政策。
(五)对企业的柔性引才和创新平台,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企业聘请“海外工程师”的,按照所支付薪酬的30%,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年薪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
2.对企业聘请年薪30万元以上的域外专家的,按照所支付薪酬的20%,最高10万元的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3.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财政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的配套资金支持。
4.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经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工作经费10万元。
5.对新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建站单位30万元、建基地单位20万元的资助,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员给予每年7万元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
6.对新建成的省级、嘉兴市级外国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企业30万元、20万元资助。对新建成的平湖市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给予建站主体2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