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问答
q1:
我的学校世界排名前50名,是否还有试用期的限制,需要等试用期结束后再申请吗?
答
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才能申报。符合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仍需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根据沪人社规〔2020〕25号文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q2:
针对《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中“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这项是否可以理解为: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社保基数可以低于平均工资基数?
答
您好,“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可申请落户,社保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作要求。
上观号作者:上海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