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十堰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加大引进人才的政策力度
为群众落户服务更便捷、更高效
十堰市公安局进一步
简化优化落户手续
有哪些新变化?
快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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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安机关对各类人才落户不设任何条件。建立人才落户“绿色通道”服务,对落户材料容缺办理,一个工作日审批办结。群众办理落户可选择全程网办、窗口办理或全程代办。落户过程中,免费发放《居民户口簿》及迁移过程所需的准迁证和迁移证。以下人群符合申请条件:
①“楚才卡”“武当人才卡”有效持卡人;
②取得国家确认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技工、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③来十堰市创业、就业、居住的大中专毕业生;
④在十堰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
凭有效的“楚才卡”“武当人才卡”或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即可申请落户。其中,在城镇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凭证落户房屋所在地,无固定住房的,可选择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在校大中专学生提供在校学生证明,可落户学校集体户。
各公安户籍窗口接到人才落户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迁业务审批,待外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后,群众持《户口迁移证》、原《居民户口簿》当场落户。为服务高端人才,对持“楚才卡”“武当人才卡”群众办理落户申请代办的,由所属社区民警全程代办,送证件上门。
为给人才营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十堰市积极筹集620套房源建设人才公寓,首批分别在芳华里、华西新城、楚天都市熙园等小区筹集房屋251套,按照“拎包入住”标准,先行启动室内装修工程。
根据十堰市政府办印发的《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符合以下层次的人才或团队均可申请入住:
第一层次:国家两院院士、国家重大奖项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项目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层创新创业项目(含预备项目)团队等。
第二层次:国家杰青优青、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海外归国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中国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等。
第三层次:全日制博士、正高级专业人才、全球前100高校硕士、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国民企500强高管等。
第四层次:双一流高校硕士、紧缺专业硕士、副高级专业人才、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内外大型企业高管、高新技术带头人等。
第五层次: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十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定的优秀技能型人才等。
人才公寓租金按城区公租房租金规定标准执行。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和第四层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5年,其他层次人才全额缴纳租金。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承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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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十堰市公安局编辑:郭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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