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板桥社区小伙儿邓俊喜得贵子,这本是一件喜事,可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却发生了让他糟心的事儿……“社区干部说按照村规民约,像我这种再婚人员给孩子上户口,必须交纳1万元公益金。”
孩子出生4个多月时,因为不愿多交钱,他一直没能为孩子成功办理户口。无奈下,他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和川观新闻民情热线(028-)反映了这一问题。
再婚生子居民至少交1万公益金
才能换一份村组签字盖章的上户口表格
据了解,邓俊第一次婚姻中育有一个女儿,再婚后,在2020年夏天,他又喜得一个孩子,今年7月,他按照此前给女儿上户口的经验,找到村组负责人领取《上户审批表》时,却得知按照该社区的村规民约,像他这样的再婚居民生子后上户口,需缴纳1万元公益金,居民小组负责人才会在《上户审批表》上签字。
记者在当地派出所见到了这张《塘汛街道办事处上户审批表》,上面四栏用于填写姓名等基础信息,下面还有四栏,从上到下分别是村组意见、村居意见、街道意见和派出所意见。
塘汛街道的上户口审批表
为给儿子上户口,邓俊先后到社区跑了十多趟,希望社区干部签署意见。据邓俊称,村组负责人一直坚持,不收到公益金他们就不会在表格上签字,他找到塘汛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表示:需要从村组开始,由社(组)长签字盖章,再依次到社区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最后拿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也因为邓俊一直不肯交纳这笔费用,“到孩子4个月时,户口也一直没能办下来。”
这样的经历让邓俊很不解:“我结婚生子都是符合国家规定,并没有超过“两孩”的限制,国家也没有规定再婚生子上户口要缴纳公益金,为什么村组要强迫我缴纳这一笔费用?”
有疑问的不止是邓俊一人,“我妻子不是本社区的,2017年我妻子上户口时,交了公益金,第二年儿子上户也交了公益金,一共交了2.6万元,还有人为子女户口一次性缴纳2万元甚至更多的。”同组的米鹏说。
据邓俊介绍,“再婚的人,如果选择与本社区以外的人结婚,或者再婚生子等都要交钱,很多村民都被迫交了公益金。”他提供了5张其他人缴纳公益金的收据,这些人也在咨询是否可将缴纳的公益金要回来。
带着居民们的疑问,记者进行了更深入的采访——
01
一问:上户口为啥要征求居民小组的意见?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按照正常上户口程序,并不需要征求村组意见这一项,那么邓俊户口所在地为何会增加这一流程呢?
据熟悉情况的社区干部介绍,这与板桥社区的特殊性有关,板桥社区由原来的南塔社区与板桥社区合并组成,从上世纪90年代起,邓俊所在的原南塔社区纳入绵阳经开区开始规划发展,原来的农村逐渐变为商业楼盘集中地区。
原南塔社区五组周围已经高楼林立
开发过程中,需要把集体所有的土地统一征收,所有社员由原来的农业户统一转为居民户,涉及的赔偿按照国家新《土地管理法》的标准进行处理。正因农业户口与拆迁赔偿产生联系,所以在办理迁入户口、新增户口等业务时,派出所会尊重当地村组(居民小组)、村居(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办的意见,以免因利益分配导致纠纷。
02
二问:居民小组为啥收了钱才协助上户口?
那村组(居民小组)的意见又为什么会与收费挂钩呢?
“我们想通过收取公益金来控制户籍人口的增加。”这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因为种种原因,邓俊所在的原南塔社区五组虽在上世纪90年代进行了拆迁,却一直没有进行统征统转,村民还未变为居民,这给了许多人挂靠户口的机会。从那时起,该社区户籍人口开始迅速增加。据社区干部回忆,出现了个别居民频繁结婚、离婚、再结婚,以帮助别人落户。“还有的人通过结婚落户后,再牵进一家人来。”该名社区干部说。
因为担心户口增加,会摊薄统征统转后的土地款等收益,上世纪90年代,原南塔社区五组组织居民代表,讨论制定了这项村规民约:对空挂户、再婚迁户、再婚生育子女等,其上户都需缴纳一到五万元的费用,缴纳的费用入集体资产,用于该小组的公益事业支出和日常管理。这也是收取公益金后,再由居民小组负责人在《上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的由来。
对这一约定,邓俊深感质疑——其一,这项约定制定时,为何没有征求过他或他家人的意见?其二,他再婚生子,并非假结婚,如此以维护村集体利益的名义,妨碍到他给儿子合法上户口的约定,真的合理吗?
03
三问:达到控制户口增长的目的了吗?
实际上,南塔社区五组的这份约定效果也似乎并不好,未能阻止当地户籍人口的迅速增加,当前邓俊所在的村组人口从制定规定时的5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000多人,几乎翻番。
有居民告诉记者:落户收取1-5万元公益金的公益金,与回迁房的收益相比不算多,并不能阻止一些人前来挂靠户口,实际上异化成了以居民小组的名义出售户口名额。
原南塔社区五组收取村民上户口公益金的收据
“除了收费之外,南塔社区五组如果真的想控制户籍人口,必须探索更合理的办法。”一名熟悉国土工作的人士表示,从他们以往经验来看,当户口与收费建立联系后,在执行层面实际上很难予以有效制约。
记者采访此事后,邓俊儿子上户口的问题出现了转机,在未获取村组同意意见的情况下,派出所依然为其儿子办理了户口。与此同时,据邓俊介绍,其村组调整了村规民约,上户口不收费了,但是如果要参与分房、申请社保等村福利政策,还是需要缴纳公益金。
邓俊上户口的审批表
对于南塔社区五组的这种上户先缴费的”土政策“,您认为合理吗?
您是否也遇到过不合法、不合理的村规民约?快到评论区一起说说吧。
四川在线记者也将继续采访法学界专家,请他们来谈谈看法,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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