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推进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持续壮大我镇人才总量,我镇正式出台《大岭山镇人才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奋力打开人才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现代化大岭山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大岭山镇人才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涉及政策分别为:
1、发放特色人才补贴
引进重点行业领域紧缺急需的特色人才,依据市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47万元生活补助(其中市有关政策补贴35万元,镇补贴12万元)
2、发放科技人才补贴
支持既懂科技创新又懂市场运营的科技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转化,建立科技人才创业培育库,对进入培育库的科技人才及企业,根据市有关政策可在5年培育期内获得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3、发放博士后工作扶持及奖励
根据市有关政策,对大岭山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的博士后人才给予40万元进站资助,出站博士后人员和国(境)外博士后研究人员来(留)我镇工作或创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出站资助。支持我镇企业引进博士后及博士人才,对新引进出站博士后人才或具有博士学位人才的我镇企业,每引进1名给予企业累计奖励补贴10万元;对新入职大岭山镇企业的出站博士后人才或具有博士学位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累计10万元生活补贴。
4、发放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
根据市有关政策对新引进的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博士、副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
5、发放研发人才补贴
根据市有关政策给予研发人才按在我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贡献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引进研发人才,根据市有关政策给予用人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和最高60万元柔性引才补贴。
6、发放素质提升奖励
对在我镇工作期间,晋升高级职称,获得博士、硕士学历的研发人才,根据市有关政策给予4万元至10万元素质提升奖励。
7、发放“创梦东莞”本科生引进培养综合补贴
根据市有关政策,推进“创梦东莞”计划,对新引进的本科学历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补贴。
8、发放“莞能提升”本科生引进培养能力提升补贴
根据市有关政策,推进“莞能提升”计划,对在我镇工作期间提升至本科学历的人才给予3000元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9、“莞训”本科生引进培养见习补贴
根据市有关政策,推进“莞训”计划,给予来我镇见习、实习、实训等本科生1000元/人/月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
10、发放建站奖励
经批准在我镇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按招收博士后人员数量分别给予最高140万元、140万元、68万元、48万元(其中分别按市有关政策补贴120万元、120万元、60万元、40万元,镇补贴20万元、20万元、8万元、8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设立的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单位给予最高62万元(其中按市有关政策补贴50万元,镇补贴12万元)建站资助。
11、发放工作站评优奖励及研究生补助
支持企业建立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站,依据市有关政策,优秀工作站最高可奖励5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500元/人/月,每年补助不超10个月,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月,每年不超10个月,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每年研究生可报销一次来莞培训交通费,报销票种为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及汽车票。另组织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组织年度优秀导师评选,并给予奖励。
12、培育工匠型高技能人才
引进培养一批技能精湛、具有工匠精神、能在行业发挥引领作用的技能领军人才,依照市有关政策最高给予600万元购房补贴及30万元生活补贴。
13、实施“项目制”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大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培训单位开展项目制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按培训班次进行拨付,补贴计算标准为30元/课时/人,每人每年补贴次数不超过2次。
14、发放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奖补
鼓励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照市有关政策,成功备案并开展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龙头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支持企业编制、更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卷)库,符合要求的企业最高可一次性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