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干措施》的目标、意义是什么?
答:《若干措施》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促进劳动力资源和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壮大城市人口规模,吸引更多对人口落户中心城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
意义:对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省会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若干措施》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一)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Ⅰ型城市可以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二)2020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集聚的落户政策,开辟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落户政策通道,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全面放开省市外人员户口迁移限制。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二)除院校学生集体户外,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
(三)允许在六县(市)、长乐区和仓山区的三江口区域登记备案租赁私有住房的承租人及其近亲属落户私有住房。
(四)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设立条件单位集体户从业人数从20人降到5人;在全市各人才公寓设立集体户;在商住楼以楼座为单位设立集体户。
四、《实施细则》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若干措施》明确由市公安局另行颁布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一)外省市户口迁入福州的人员。
(二)福州市辖的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的人员。
六、申请地点在哪里?有何办理流程?
答:(一)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的,申请人直接向五城区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福建省内其他地市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
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投靠迁入的,另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三)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投靠迁入的,另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16周岁以上人员落户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标准的一寸白底照片一张。
七、如何在网上申请?有什么便利?
答:群众可以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闽政通”、“e福州”等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手机APP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待公安机关核准通过。省内户口的,公安机关核准通过后两个工作日携带与网络申请时一致的材料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结落户。
网上申请便利:一、省内居民通过互联网提交迁入申请材料,由公安机关内部核准。核准通过后,居民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一趟即可办结落户,减少了前往公安机关的次数。二、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机关通过网络提示补充所需材料,居民自行补充上传,避免多次往返公安机关。
八、落户地址要否有先后顺序?
答:为充分尊重落户意愿,又要引导据实申报,在落户地址选择上应首先坚持经常居住地落户原则,同时又体现合理有序落户基本规则:有合法产权(或使用权)房屋的,应当在该产权房屋地址落户;无产权(或使用权)房屋的,可区分不同情形提交落户材料,自行选择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人才公寓集体户、备案登记的租赁私有房屋、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集体户地址落户,确保想落尽落、有序落户。
九、未成年人落户有什么要求?
答:由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的户口迁移需要经法定监护人同意。除就学迁入院校集体户外,未成年人只可办理投靠近亲属,或与近亲属随迁,申请时提供父母《结婚证》,且不能单独立为家庭户户主。
十、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申请有什么要求?
答: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的,需要提交《离婚证》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1)迁入抚养方的,由抚养方提出申请;(2)迁入非抚养方或未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机关当场签字同意。
十一、非婚生的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申请有什么要求?
答:非婚生的未成年子女投靠非出生申报方的父或母,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机关当场签字同意,并征得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的同意。
十二、近亲属包括哪些?
答: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十三、落户或投靠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时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落户迁入合法稳定住所立家庭户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或近亲属均可迁入,夫妻一方所有权的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即:1.房屋所有权单独所有的,夫妻双方及其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2.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全部所有权人的夫妻及其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二、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的,只需被投靠人同意即可申请,不需要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三、除夫妻、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外的其他近亲属投靠,另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和全部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四、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只有房屋所有权人的直系亲属可以迁入。
近亲属落户时与户主关系难以表述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十四、如何做到想落尽落?
答:作为想落尽落的兜底措施,群众只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在落户地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范围内《无合法产权房屋声明书》,可自愿选择便于工作、生活的任一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集体户落户。
十五、措施对吸引人才有什么措施?
答: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以上学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我市引进人才,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愿选择我市任一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市级人才(或人社)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选择落户人才公寓集体户。上述人才落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或人才公寓集体户,不需要迁入人及其配偶在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范围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要求。
十六、租赁私有住房可以落户私有住房内吗?
答:《若干措施》放开了六县(市)、长乐区和仓山区的三江口区域租赁私有住房的落户限制,即: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私有住房,迁入人及其配偶在本县(市)范围内无合法产权房屋(落户三江口区域人员不提供),且该私有房屋全部所有权人同意的,可以选择落户租赁住房内。
十七、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对权属凭证的要求?
答:取消了五城区购买成套商品落户政策中面积、一次性迁入等要求,只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均可申请购房迁入立户。同时,《实施细则》扩大了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范围,在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凭证或租赁合同范围基础上,将①已交房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成套商品房、②已交房但尚未取得产权的拆迁安置房、③经房管、国土或自然规划部门批准建设但尚未取得产权凭证的自建住房等三类住房建设、交房凭证也列入凭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