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为"私自收养"子女"正名"
大众网济南3月26日讯(大众网记者吴哲)从4月1日开始,济南市各县区民政部门将开始受理本辖区户口所在地居民私自收养子女情况的报名申请。以往市民私自收养而导致孩子无法报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无法接受正常教育的“身份”问题将集中得到解决。
据了解,根据国家五部委的统一文件,济南市民政局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发布了《济南市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济南市民私自收养子女情况进行普查登记,在20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2009年4月1日之前进行的私自收养行为进行申请和登记。《通知》还要求,从2009年4月1日起,各县区民政局将开始受理本辖区户口所在地居民私自收养子女情况的报名申请。
济南市民政部门提醒市民,凡属于2009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私自收养行为,且申请未经民政部门审核和办理的市民,请于在20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以免给自己和被收养人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