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4月1日起,北京、上海和天津将分别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对数上看,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均系全国最高。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随着北京和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