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入户(成都)
前置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进行办理)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左边法律右边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进行办理)
孤寡老人投靠亲属入户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赡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活任期两八厂华5年以上的,可申请市外孤寡老人投靠。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投靠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赡养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孤寡老人提供当地街道(乡镇)出具系孤寡老人的佐证材料;(原件)
民政或法院或公证机关关于近亲属同意赡养的左边法律右边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赡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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