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户口本改名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户口本改名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都不太了解,左边华律网右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变更姓名办理条件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由乳名改学名;
(2)因父母离异更名;
(3)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
(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
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后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同意。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
(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户口迁入成都市大中专院学生集体户的,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二、变更姓名办理材料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父母离婚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如一方不能到场的,由公证机关出具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
(2)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4)国有单位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非国有单位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随父或随母姓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原户籍登记机关证明(恢复原姓名的出具)(原件);
(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8)县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出家或还俗的证明(出家或还俗的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9)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变更姓名办理地点
准备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变更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左边华律网右边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户口本改名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户口本改名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左边法律右边解答,可在线咨询左边华律网右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