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失后,需居民携带补办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