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退休工资计算方法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1、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相应信息。表格有《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填写完后由工作单位盖章。
2、准备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窗口进行办理。
3、待审核通过并成功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并办理退休证。
(一)办理程序:
1.在我局服务大厅退休核定受理窗口领取《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2.按要求填写《退休审核表》,并送原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资料交服务大厅退休核定受理窗口。
3.退休核定受理窗口受理相关资料。
4.我局退休联审小组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
5.退休核定通过后,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退休人员到服务大厅领取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
6.获批退休人员到社保服务大厅“新办退休人员受理处”采集指纹及人像。
7.如因递交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核定的,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其本人并退回个人申请资料。待补齐资料合格后到我局养老保险科重新办理核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