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长三角跨省迁户口“一地办理、网上迁移”最新指南
今天是2021年3月4日星期四,继续和在南京的各位搜狐网友关心南京城的最新消息。关键词:跨省迁户口。
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升级版”便民举措。自2021年2月19日起,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长三角户口迁移新政实施之后,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仅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跨省户口迁移时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除外),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机关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场办理落户手续。
今天的生活E号线和各位搜狐网友说到最新办理指南——
■长三角地区“一地办、网上迁”2021办理指南
第一步提交申请。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第二步准予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第三步迁出注销。迁出地公安机关联系申请人,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第四步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友情提醒江苏省的办理范围涵盖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上海市适用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范围为公安审批“投靠类”(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经上海市人社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浙江省迁移类型全覆盖,从原有试行期间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迁移类型人员,拓展至区域内所有迁移类型人员(特殊政策规定除外);安徽省目前仅限合肥市,可以办理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其余设区市后续将逐步增加。(以上信息截止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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