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对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五类人,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项上突破现有政策。
1、创业人才,需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需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完成人。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需在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己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4、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需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