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什么是人才住房?
您知道如何申请购买吗?
您知道高新区有哪些人才住房项目吗?
日前,面向全市人才配售的市级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房源日常申请工作正式启动,许多市民对此存在疑问,为便于人才了解和申请,现将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一、什么是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销售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人才住房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租赁或购买人才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其中产权型人才住房,为70年住宅。
二、本批次配售报名申请截至到什么时间?
目前三季度日常申请正在进行,本批次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若错过本批次,下一批次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三、分配范围包括哪些区市?
目前公示的全市统筹房源包括李沧区、城阳区和高新区部分房源,全市统筹房源是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分配,即高新区人才可申请购买李沧区、城阳区和高新区人才住房,同时全市符合条件人才均可申请购买高新区人才住房。
四、分配对象主要包括哪些人才?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我市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五、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人才社保要求
在我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六、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
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即可。
七、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条件
(一)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二)具有青岛市户籍;
(三)已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八、产权型人才住房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可根据购房需求,通过信息系统,按照单位注册、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的程序进行日常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
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二)个人申请
人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并提交申请。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九、产权型人才住房申请材料
(一)身份和户籍材料
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提供在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yongjiu居留证》。
(二)婚姻材料
在青岛市外结婚登记的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件;有离异经历的申请人还需补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等;单身申请人提供单身或未婚声明。
(三)人才类别材料
1.以学历类人才申报的中国内地居民需先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信息采集平台对学籍学历进行确认;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2.以专技类人才申报的,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考评材料;在青岛市外取得职称后调入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除外)工作的,需经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取得《青岛市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规定的与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应等级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以前取得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以技能人才申报的,提供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验证的高级工(三级)及以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以高级管理人才申报的,提供近三年(分配公告发布前36个月)个税缴纳记录(申报项目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如在青工作不满三年,应补充提供原工作地近三年个税缴纳记录;
5.投资创业人才提供本人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近一年发生变更的除外)所创办企业的股东出资证明,以及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企业纳税完税凭证或本市户籍员工花名册。
(四)工作关系材料
1.在青全职工作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工作关系证明,其中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人员需同时提供与人力资源机构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需提供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其中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补充提供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
(五)配偶左边加分右边材料
配偶工作在青岛且符合人才类别要求的,还需提供其人才类别相关证明材料(同第三项内容)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六)高层次人才材料
1.《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人才如未办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可提供《山东惠才卡》;
2.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青岛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青岛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需提供青岛市政府或相应市级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证书。
十、选房顺序
全市统筹房源面向全市人才进行配售,选房顺序按照评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高新区人才购买全市统筹房源中高新区房源的,无“优先选房”。
十一、选房时间
具体选房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限制
产权型人才住房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的需要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十三、高新区本次配售房源有哪些?
目前公布的市级统筹房源中含高新区新城云樾晓院一期、海尔珺玺、中海红著东地块和西地块、腾讯双创小镇75#和78#地块、海信红岛府、招商雍华府、碧桂园翡翠城、世茂璀璨天樾、卓越嘉悦共11个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共2637套房源,其中多数已建成为现房销售,预售项目最晚也将于明年年底前建成交付。各项目具体情况,我们将在下一期向大家进行介绍。
风险提示:青岛市人才住房公开配售工作,全部由个人及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报,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请广大人才朋友周知,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消息来源:高新区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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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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