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1年上海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条件的家长,需要在2020年11月18日—12月11日期间提供材料审核,具体材料准备如下: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
1.学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
2.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3.学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学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
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报名库中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