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84个月。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①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没有职称,按2倍以上(不含2倍)准备相关材料。?②?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1、有国家高级(一级)职称不受持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居转户;2、在本市远郊教育、卫生领域工作满5年,持居住证和社保缴纳年限要求达到5年即可;3、满足居住证、社保7年的最近3年社保基数达到2倍基数及以上,不受国家中级职称要求的限制;4、以本市直接投资份额计算,最近3年累计纳税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国家中级职称要求的限制。5、临港新片区人才“居转户”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
6、张江科学城的人才“居转户”年限,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政策来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政策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
应届生落户(一)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0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1.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政策来源】《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