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将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到23元。
需要注意:
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各项津贴及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例子:
如按照未调整前最低社保缴费基数4927元标准计算,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为:
养老金394.2元、医保金98.6元、失业24.7,住房公积金按照7%比例,为345元,合计862.5元。
如员工工资为3000元,7月全勤,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862.5元,实发:3000-862.5=2137.5,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应补差452.5元至2590元,符合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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