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基本材料)
材料二(相关证明)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全家户口簿原件
2、预防接种卡
3、幼儿园毕业证明
4、随迁子女须提供本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非群租或违章建筑)以及儿童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和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1、父母一方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根据学额情况酌情办理。持证满1年,且*地址在杨浦的优先办理。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3、外籍学生学费按照市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户籍人员继子女、养子女
父母非本市户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结婚证》、监护权证明
随军子女
父母一方《军官证》、部队证明、父母非户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港、澳、台儿童
1、监护人本区户口簿或临时户口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2、本区房屋居住证明
《通行证》、侨办或台*明
华侨子女
《通行证》、侨*明、本市二级医院体检证明
外籍儿童
《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