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想办理上海户口的外籍朋友基础会过来咨询关于上海落户的问题,在上海落户的政策中,投靠类落户无疑是最简单的,它不像居转户还需要有上海市评的中级职称,也不用走人才引进的那种高端技术路线,更不用是上海市非沪籍应届毕业生的。
投靠落户只要满足时间要求就可以了,那现在就来了解一下投靠落户中的夫妻投靠吧。
1、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依法登记结婚满10年,且申请落户人应年满35周岁
2、外省市少数民族以及归侨人员、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结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
4、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
5、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若与本市已育子女且孩子已是本市户口,外省人员也没有再婚,实际的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没有子女,或外省市子女已成年,而具有本市户口的孩子还没有成年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二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4、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6、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7、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8、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9、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0、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11、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2、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13、其他特殊情况的相关凭证(如夫妻一方为少数名族、华侨、知青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