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户籍政策
黑龙江
部分职位只针对本区域内户籍的人员招考。具体见招录职位表。四项目仅限本省人员,高中及中专学历需在本省就读。
福建
部分职位有限制,具体见招考公告,四项目仅限本省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本省入伍。(18年以前有户籍限制)
吉林
部分职位有限制,具体见招考公告,四项目仅限本省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本省入伍。
贵州
有户籍要求。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可报考;外省户籍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云南
部分职位要求本州(市)户籍才可以报考,具体见招录职位表。
山东
部分职位有限制,具体见招考公告,四项目仅限本省人员,退役军人仅限本省户口或生源地。
湖南
部分职位有户籍要求,具体见招录职位表。四项目人员仅限本省服务或者在外服务的湖南人。
甘肃
部分职位有户籍要求,具体见招录职位表。
江西
有户籍限制。江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
陕西
部分职位有户籍要求,具体见招录职位表。四项目仅限本省招募选派人员。
山西
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要求本省户籍才可以报考,具体见招录职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内蒙古
具有内蒙古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户籍);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湖北
部分职位有户籍要求,具体见招录职位表。
天津
部分职位有户籍要求,具体见招录职位表。(18年以前有户籍限制)
安徽
没有户籍限制。四项目人员需本省统一选拔。
新疆
有户籍限制。招录对象为:1.新疆户籍高等院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3.以下四类人员的配偶或子女: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市、区)乡镇基层公务员等工作人员、新疆户籍人员、援疆干部;4.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
重庆
有户籍限制。本科及以上不限户籍,国民序列专科以上学习,需要重庆户口或者重庆生源地的2019届应届生。
四川
部分职位有限制,具体见招录职位表。
海南
部分职位有限制,具体见招录职位表。
宁夏
有户籍限制。以下6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①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②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③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④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⑤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左边法律右边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人员;⑥父母或配偶于报名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报名前进行婚姻登记)。
青海
有户籍限制。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和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
河北
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9年4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专门职位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