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租住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只要符合公安部门的具体规定,就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落在相应的公共户内。上海市公安局近日下发关于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明确了公共户设立原则和落户条件。根据这一通知,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经批准后可以落户。保障性住房租赁的申请人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这里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指公共租赁住房。本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不过,并不是所有租住公租房的租客都能落公共户,首先,需要具有上海户籍,同时还要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具体条件。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是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的准入条件中,不限户籍,不设收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