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1.上海高校就读期间有应征入伍经历的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上海高校毕业生当年应征入伍并在2018年退役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受理期限
2019年5月7日至6月14日
三、申请方式
由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交进沪户籍申请
四、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5号)
申请材料除上述文件中要求的基本材料外,还须另附以下2项材料:
1.由学校征兵工作部门(一般为人武部或保卫处)出具的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样张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
2.《士兵退役证》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