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办理的办理在很多要求上都是比较相似的,但是对于外地户籍的人而言,多了不少的程序,而且有很多程序还是需要多加注意的,那么这些程序是什么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这些注意事项中有哪些需要着重准备的呢?这是不少游客比较担心的问题,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1、网站预约
基本流程: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网上办证>中国公民>外省居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信息预采集>网上预约取证点和办理时间。按照网站流程操作即可非常方便高效。
2、现场办理:
(1)自助打印机填表。在办证大厅自助填表机刷身份证,打印出两份申请文件,包涵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护照申请表,无需其他操作。
(2)照片采集。摄影室采集数码照片,需要纸质照片收费25元,不需要免费。
(3)指纹采集。到指纹采集窗口采集左右拇指指纹。
(4)办证窗口提交。在咨询台排队叫号,准备自助填表机打印的2份申请文件,居住证复印件(或其他异地办证证明资料)提交办证窗口,现场资料核验签字,出具受理回执。
(5)付费。到付费窗口办理缴费,护照办理200元。
3.领取证件
按照受理回执上的拟取证日期,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证件。
时间:周一~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出入境机构地址及接待时间一览表)。
公安部授权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代申请人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省市居民办证时限可缩至15个工作日(预约地址详见“电子政务”)。
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护照,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七周岁(含)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补发护照: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变更的;
(4)申请人已在户政部门变更人口照片的;
(5)原护照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被盗的;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5、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确认书》。申请换发护照的,原持证须一并递交,由受理民警核验后,当场剪角发还。
6、户口为家庭户的,应提交1996年开始启用的户口簿首页与本人资料页;户口为集体户的,应提交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本人资料页和户口簿首页。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户籍证明。
7、“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日开始往前推算,在本市由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8、本市高等院校名单可在上海市教委网站查询,《在读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