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3日,也就是昨天开始,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开始进行初中入学信息核对、更正。
4月8日-23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并上传学生照片。
那么,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时具体需要核对哪些信息?
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所携带材料有哪些不同?
这里统统打包告诉你~
小升初信息核对
2018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
4月2日-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
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3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市小学就读五年级的学生,如何在上海登记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该在哪个区参加考试?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幼升小信息登记
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条件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本市户籍儿童:
具备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相关房产和租赁房屋证明。
非本市户籍儿童:(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四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第二种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7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三种情形: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第四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8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小学信息登记环节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更正。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信息登记方式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2018年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事先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2018年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
公办小学验证
5月19日-5月20日,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验证。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仅供参考,实际以各区各校招生细则为准)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仅供参考,实际以各区各校招生细则为准)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本文来源:上海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