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参保人员享有更好的保障,近日上海市政府修订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不仅提高四类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还明确基金筹资标准的确定方法,并且还将执行“社区定向转诊”制度。
基金筹资标准确定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进行筹集,筹资标准定为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总额的2%左右,采取分期划拨方式。每年的实际筹资金额,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及大病保险资金运行等情况测算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