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落户评分细则

2016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发布时间:2016-07-22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2.毕业学校“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

2016年上海落户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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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22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

  

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6分

  

4分

  

2分

  

8分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2.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科研课题或论文名称);3.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落户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

  

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6年为72分。

  

附件: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说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评分办法》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附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天文台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附件2: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南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附件3:

  

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一、研究生学科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统计学法学理论左边法律右边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左边法律右边左边法律右边(非法学)左边法律右边(法学)社会工作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教学(思政)

  

2013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2013年6月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批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硕士24分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13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由分管校领导签发的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样张附后)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5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1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且在创意设计等产业用人单位就业的3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5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并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录用急需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1-10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1.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

  

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4.专利公示证明、高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样张)

  

5.关于公布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近沪就业评分办法和结果的说明

  

2014年上海落户评分新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分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5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3分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2分⑵创办其他企业的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担任董事2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5分

  

二、用人需求要素分(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5分

  

(二)重点领域要素

  

录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依据《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及“十一五”期间人才需求调查结果制定,见附件三)毕业生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见附件三)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3分

  

(三)重大项目要素最高不超过10分承担国家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三:2012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

  

以及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附件二: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

  

辽宁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延边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苏州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安徽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福州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河海大学

  

暨南大学

  

江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广西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云南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西北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新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长安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内蒙古大学

  

贵州大学

  

西南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水产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

  

附件三:

  

2012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一、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马克思主义哲学车辆工程中国哲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外国哲学精密仪器及机械

  

政治经济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经济思想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西方经济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世界经济材料学

  

国民经济学材料加工工程区域经济学冶金工程财政学冶金物理化学金融学钢铁冶金

  

产业经济学有色金属冶金

  

国际贸易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统计学工程热物理数量经济学热能工程法学理论动力机械及工程

  

左边法律右边史流体机械及工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刑法学化工过程机械民商法学电气工程诉讼法学电机与电器

  

经济法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国际法学高电压与绝缘技术左边法律右边硕士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政治学理论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共党史物理电子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电路与系统国际关系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社会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人口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教育学原理通信与信息系统课程与教学论信号与信息处理教育史控制科学与工程

  

比较教育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高等教育学系统工程

  

特殊教育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教育技术学导航、制导与控制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心理学计算机系统结构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应用心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体育学建筑历史与理论

  

体育人文社会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运动人体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体育教育训练学建筑技术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土木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岩土工程文艺学结构工程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市政工程

  

汉语言文字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中国古典文献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中国古代文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中国现当代文学水工结构工程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英语语言文学化学工艺俄语语言文学生物化工

  

法语语言文学应用化学德语语言文学工业催化

  

日语语言文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印度语言文学纺织工程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阿拉伯语语言文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欧洲语言文学服装

  

亚非语言文学交通运输工程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道路与铁道工程新闻传播学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新闻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传播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艺术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艺术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音乐学轮机工程美术学水声工程

  

设计艺术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戏剧戏曲学飞行器设计

  

电影学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广播电视艺术学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舞蹈学人机与环境工程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数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计算数学护理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麻醉学应用数学药学生物学药物化学植物学药剂学动物学生药学生理学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神经生物学药理学遗传学中药学

  

发育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细胞生物学工商管理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计学生物物理学企业管理生态学旅游管理

  

机械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硕士机械电子工程林业经济管理

  

机械设计及理论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

  

二、本科专业及代码

  

经济学舞蹈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舞蹈编导金融学戏剧学保险表演社会学导演

  

教育学戏剧影视文学

  

学前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特殊教育摄影

  

教育技术学录音艺术小学教育动画

  

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广播电视编导运动训练艺术学汉语言文学影视学对外汉语广播影视编导外国语言文学类书法学英语照明艺术

  

俄语会展艺术与技术德语音乐科技与艺术法语考古学

  

西班牙语应用化学阿拉伯语生物科学日语生物技术

  

波斯语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朝鲜语电子信息科学类

  

菲律宾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梵语巴利语微电子学

  

印度尼西亚语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印地语科技防卫柬埔寨语信息安全老挝语信息科学技术缅甸语光电子技术科学

  

马来语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蒙古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僧加罗语材料科学与工程泰语复合材料与工程

  

乌尔都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希伯莱语工业设计

  

越南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豪萨语自动化

  

斯瓦希里语电子信息工程阿尔巴尼亚语通信工程

  

保加利亚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波兰语电子科学与技术

  

捷克语生物医学工程

  

罗马尼亚语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葡萄牙语信息工程瑞典语软件工程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土耳其语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希腊语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匈牙利语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意大利语制药工程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飞行技术泰米尔语船舶与海洋工程普什图语纺织工程世界语服装设计与工程孟加拉语航空航天类

  

尼泊尔语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飞行器动力工程荷兰语飞行器制造工程

  

芬兰语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乌克兰语航空航天工程

  

韩国语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塞尔维亚语航天运输与控制克罗地亚语质量与可靠性工程挪威语基础医学丹麦语麻醉学冰岛语医学影像学翻译中医学

  

新闻学护理学类艺术类护理学音乐学中药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药物制剂音乐表演会计学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

  

2017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方法

  

这几年上海的外来人口急剧增多,上海户口无疑成了众人眼中的香饽饽,那么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条件究竟是怎么的呢?下面由知英老师为大家解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位、学左边历博右边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不超过15分。)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2.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科研课题或论文名称);3.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落户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6年为72分。

  

附件: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说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评分办法》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附件1: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

  

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天文台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附件2: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南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附件3:

  

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一、研究生学科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左边法律右边左边法律右边(非法学)左边法律右边(法学)社会工作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统计学法学理论左边法律右边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关系社会学社会学人口学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

  

  

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笔译

  

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

  

  

  

法语口译德语笔译德语口译朝鲜语笔译朝鲜语口译新闻与传播出版出版硕士考古学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与博物馆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

  

艺术学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应用心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

  

  

生态学统计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

  

教育技术学教育技术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人体科学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纺织科学与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车辆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运载工具运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

  

  

  

  

制药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城市规划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护理学麻醉学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护理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护理药学中药学运动人体科学

  

冶金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艺术音乐戏剧戏曲电影

  

  

生物医学工程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

  

二、本科专业(2013年前入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社会学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俄语德语法语

  

  

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

  

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

  

  

  

  

  

  

芬兰语乌克兰语韩国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挪威语梵语巴利语

  

印度尼西亚语

  

印地语

  

柬埔寨语

  

老挝语

  

缅甸语

  

马来语

  

蒙古语

  

僧加罗语

  

泰语

  

乌尔都语

  

希伯莱语

  

越南语

  

豪萨语

  

斯瓦希里语

  

阿尔巴尼亚语

  

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摄影

  

录音艺术

  

动画

  

  

丹麦语冰岛语翻译新闻学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制药工程飞行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学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书法学

  

  

  

  

  

  

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照明艺术

  

会展艺术与技术

  

音乐科技与艺术

  

考古学

  

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科技防卫

  

信息安全

  

信息科学技术

  

光电子技术科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业设计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空航天工程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运输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工程基础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护理学类护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会计学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舞蹈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生物医学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学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本科专业(2013年(含)后入学)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

  

保加利亚语

  

波兰语

  

  

捷克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

  

  

  

  

  

  

斯洛伐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语土耳其语小学教育

  

特殊教育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俄语

  

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

  

阿拉伯语

  

日语

  

波斯语

  

朝鲜语

  

菲律宾语

  

梵语巴利语

  

印度尼西亚语

  

印地语

  

柬埔寨语

  

老挝语

  

缅甸语

  

  

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翻译新闻学考古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马来语蒙古语僧伽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

  

  

  

  

  

  

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越南语

  

豪萨语

  

斯瓦希里语

  

阿尔巴尼亚语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信息安全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制药工程

  

纺织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飞行技术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航空航天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生物医学工程

  

基础医学

  

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中医学

  

药物制剂

  

中药学

  

护理学类

  

护理学

  

会计学

  

艺术学理论类

  

艺术史论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表演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戏剧与影视学类

  

表演

  

戏剧学

  

电影学

  

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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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位、学左边历博右边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不超过15分。)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2.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科研课题或论文名称);3.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落户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6年为72分。

  

附件: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说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评分办法》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附件1: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

  

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天文台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附件2: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南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附件3:

  

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一、研究生学科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左边法律右边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统计学法学理论左边法律右边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左边法律右边(非法学)左边法律右边(法学)社会工作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共党史国际关系社会学社会学人口学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笔译法语口译德语笔译德语口译朝鲜语笔译朝鲜语口译新闻与传播出版出版硕士考古学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与博物馆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艺术学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

  

  

应用数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生态学统计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

  

  

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教育技术学教育技术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人体科学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材料加工工程冶金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纺织科学与工程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车辆工程制药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运载工具运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

  

  

  

  

城市规划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护理学麻醉学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护理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护理药学

  

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

  

  

中药学运动人体科学生物医学工程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工程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艺术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

  

二、本科专业(2013年前入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

  

  

  

  

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社会学

  

教育学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

  

教育技术学

  

小学教育

  

艺术教育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汉语言文学

  

对外汉语

  

英语

  

俄语

  

德语

  

法语

  

  

葡萄牙语瑞典语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

  

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

  

  

  

  

芬兰语乌克兰语韩国语塞尔维亚语朝鲜语

  

菲律宾语

  

梵语巴利语

  

印度尼西亚语

  

印地语

  

柬埔寨语

  

老挝语

  

缅甸语

  

马来语

  

蒙古语

  

僧加罗语

  

泰语

  

乌尔都语

  

希伯莱语

  

越南语

  

  

克罗地亚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翻译新闻学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

  

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导演

  

  

  

  

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摄影

  

录音艺术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学

  

影视学

  

广播影视编导

  

书法学

  

照明艺术

  

会展艺术与技术

  

音乐科技与艺术

  

考古学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制药工程飞行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空航天工程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运输与控制

  

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基础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电子信息科学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科技防卫

  

信息安全

  

信息科学技术

  

光电子技术科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中医学护理学类护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会计学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学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本科专业(2013年(含)后入学)

  

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

  

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俄语德语

  

  

  

  

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克罗地亚语法语

  

西班牙语

  

阿拉伯语

  

日语

  

波斯语

  

朝鲜语

  

菲律宾语

  

梵语巴利语

  

印度尼西亚语

  

印地语

  

柬埔寨语

  

老挝语

  

缅甸语

  

马来语

  

蒙古语

  

  

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翻译新闻学考古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僧伽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越南语

  

豪萨语

  

斯瓦希里语

  

阿尔巴尼亚语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信息安全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制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

  

  

  

  

书法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航空航天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生物医学工程

  

基础医学

  

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中医学

  

药物制剂

  

中药学

  

护理学类

  

护理学

  

  

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会计学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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