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应届大学生毕业的时候了,对于毕业生来说除了找工作,毕业生落户就是第二件大事了。同时,落户政策一直是在本市生活工作的外埠人员最关心的话题.今天小编就把大连现行的落户政策整理一下,并将提供申请落户的流程,以供需想在大连安家的人找到最适合自己最可行的落户途径。
根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大连市的落户政策已经做出调整,该规定的有效期是5年,也就是说2015年大连新落户政策依然是遵循2013年3月1日实施的大连市落户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准入。已经取得异国国籍或获得异国长期居住资格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该规定还明确写入,全市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大连户籍准入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管理制度改革坚持“合理控制主城区,适度放开新市区,全面放开新区”的原则。新区常住人口迁入主城区、新市区,按照该规定执行。按照该规定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有职业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应当同时办理工作调动。
该规定提出,在新市区登记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主城区登记常住户口条件的不受5年限制)、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人员可以迁入主城区。
小贴士:
新区是指由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瓦房店市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组成的黄海区域,普湾新区拓展区。
新市区是指金州新区、保税区、普湾新区。
主城区是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户籍迁入途径
1、投靠入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实际居住、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共同居住的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
(二)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下列投靠条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或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无业人员,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并结婚满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市区并结婚满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区;
(二)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现役军人等情况被投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在我市;
(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其投靠的监护人常住户口在我市;
(四)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请1名无业未婚子女投靠;
(五)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主城区、新市区,其登记常住户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满130周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
(六)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新区,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130周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
投靠配偶的,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符合下列投靠条件之一、需要办理工作调动的夫妻投靠人员,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地(引进人才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投靠的配偶符合引进人才登记常住户口条件;
(二)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主城区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结婚满2年;
(三)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市区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结婚满1年;
(四)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区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2、引进人才入籍
符合下列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须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四级职业资格年龄可以适当收紧,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符合下列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具有普通中等专科学校学历或四级国家职业资格;
(二)与新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迁入我市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国内特大型企业的销售或研发中心,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所办的分校(所),其在我市工作并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3、买房入籍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购买房屋条件之一,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抵押):
(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
(二)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
(三)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米;
(四)个人在新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
购买非住宅房屋的,应当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旅顺口区购买房屋落户的人员(达到主城区落户条件除外),其常住户口5年内不得迁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4、投资纳税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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