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

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已出台,根据上海户口规定说明,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持证人员可优先

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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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已出台,根据上海户口规定说明,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持证人员可优先办理: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办理上海户口新政策咨询资料综合大全

  

一、如何办理上海户口?申请办理上海户口要递交哪些资料?

  

大家好,很高兴大家来到上海易成顾问人才引见交流咨询中心。这里汇聚了大量关于申请办理上海户口、上海户口新政策、上海入户条件等问题解答以及分享,欢迎您的拥跃关注与分享。下面主要是针对申请办理上海户口需要递交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上海户口分享,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含《学习成绩评定表》);

  

2、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4、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

  

5、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按受理文件规定须另提供有关材料。

  

8、其它材料

  

(1)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公司注册验资证明、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自主创业证明。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由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4)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取得或申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验原件)。

  

上海易成顾问人才引见交流中心温馨提醒您: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上述申请资料已一次交齐,并承诺所交材料具有真实性。所递交的材料无论审批通过与否,将作为存档材料,不予退还。如果你对以上资料还存在疑问,欢迎您致电办理上海户口咨询专家易成顾问24小时在线客服电话左边400-右边686-9646!原文分享于

  

二、关于2012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变动的分享

  

目前2012届大学毕业生已走出校门,不少想留沪工作的同学开始关心起今年的上海户口新政策。据本中心获悉,今年上海的落户政策将有新规,办理户籍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人才公司通过派遣制等外包服务方式来申请上海户口的,今年将不予办理,希望大家心有准备。

  

上海对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主要采取评分制,通俗地说,申请上海市户口的申请办法即“评分制”:应届毕业生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则办理人才类上海居住证。

  

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得知,有关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即将下发。本市申办户籍办法将有所改变,在人才引进政策方面,市教委和人保局的政策将并轨,即从今年开始,申办本市户籍必须由聘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统一申报。据了解,以往不少用人单位把人事代理外包给人才中介公司,去年发现一些公司有倒卖户口和居住证的作假行为。因此规定从今年开始,所有人才公司通过派遣制、外包服务方式申请户口的,都不能办理。

  

有毕业生担心申办上海户籍新规出台后,会加大户籍的申请难度。新规主要是为了打击不诚信行为,符合规定的毕业生,仍然和往年一样申请上海户籍,不会增加申请上海户口的难度。以上信息的分享,希望大家更能了解申请上海户口的流程及规范,若是你想了解更多其它问题,请您致电易成顾问人才引进交流中心,我们很诚恳地为您服务!

  

更多上海人才引进交流:

  

三、关于上海户口新政策中上海入户条件说明

  

说起上海户口新政策中转入户条件(上海入户条件),是很多在上海工作的朋友所关注的话题。但是上海居住证转户籍也是方案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根据上海政策上海正在细化第四次户籍改革以吸引人才。其中一种方案建议实行打分制,凡满足七大类指标累积得分达到100分者,即可具备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学历;

  

2、在沪就职;

  

3、在沪缴纳社会保险;

  

4、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

  

5、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

  

6、特殊成就;

  

7、在沪创业投资纳税。

  

该方案在公平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上都比以前有所提高,给了公众对于未来的明确预期,有利于公民通过合理合法的努力,去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这样的综合积分,也使上海户籍人口的增加始终处在有序的、财政和社会都能容纳的范围内,防止入户“井喷”导致可能的公共资源紧张,是一种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四、办理上海户籍的五大途径

  

办理上海户籍的五大途径:A国外优秀人才引进(留学生)B国内优秀人才引进C照顾家庭困难(夫妻分居)D应届毕业生进沪(全日制本科研究生MBA)E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满7年)A、国外优秀人才引进

  

对象: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B、国内优秀人才引进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可参考本市优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无不良记录,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同意为拟引进人员提供聘用期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可作为申报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调沪手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已婚人员,其在外地的配偶须同时符合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条件并同时调沪。

  

2、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C、夫妻分居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D、应届毕业生进沪(全日制本科研究生MBA)E、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满7年)

  

以上资源由上海易成顾问人才引进交流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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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户口政策

  

求职小助手

  

2012-02-0716:59:39目录

  

一、上海户口的种类:

  

1、本地户

  

2、蓝印户

  

3、外来人员居住

  

二、具备上海户口的优势

  

三、获得上海户口的途径

  

1、人才引进

  

2、夫妻分居政策

  

2.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2.2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2.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四、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

  

五、本市常住户口需要提交材料

  

一、上海户口的种类:

  

1、本地户口土生土长的上海人

  

2、蓝印户口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而被称之为蓝印户口。

  

其一般是由当地政府出台争得,对投资者、购房者或者“引进人才”等外地人给予的优惠待遇。拥有者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经过一定时期后,可以转变为正式户口。

  

蓝印户口不是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者,每年须进行年检,不符合年检的,公安局给予注销。而蓝印户口在转为常住户口前,原所在地常住户口并不注销。

  

持蓝印户口者,在入托、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申领营业执照、安装煤气和电话等方面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3、外来人员居住证

  

一般是有年限的,区别在于上海户口可以享受多种政府补贴救济

  

二、具备上海户口的优势:

  

1.可享受正规的医疗保险

  

2.可享受上海市养老保险

  

3.可享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4.可提高就职机率,上海的外企/大公司招聘的高级人才或高薪岗位,都要求必需有上海户口

  

5.可享受上海市创业辅导及申请

  

6.可享受上海市就业培训补贴

  

7.子女入托和就学无须另付赞助费

  

8.小孩能进入更好的大学(同一个学校上海考生比外地考生要低60-80分)

  

9.可免签证香港旅游

  

10.感受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备感海派文化

  

11.价格优惠(买房转户口还需交几万块城市建设费)(不过现在蓝印户口都取消了)

  

12.谈恋爱有上海户口更有优势.

  

13.上海市作为一个未来的国际大都市,它的福利制度将会比中国其他地方高出很多

  

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三、获得上海户口的途径:

  

1、人才引进:人才引进程序:

  

(1)单位备齐材料;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夫妻分居政策:

  

2.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2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2.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除了

  

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

  

四、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五、本市常住户口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16海归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2016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最新政策和海归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及回国留学生办理上海户口的申报材料及流程详细解读: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二条2016年留学生落户上海: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上海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留学生上海户口新政策2016年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5.其他不符合第

  

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上海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予以公布。具体可以参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第九条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第十二条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16海归上海户口申请要点解读: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在上海市;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上级法人(总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及以上。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16海归上海户口申请条件中: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服中心的认证;

  

2、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累积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3、社会保险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分2套标准A、毕业学校及学历符合以下要求的(学校参考名单详见文尾或至原文下载):

  

1、国外获得博士。

  

2、国外获得硕士:

  

a、国内“211”获得本科学士或硕士(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且国外获得硕士;

  

b、国内非“211”获得本科学士或硕士,且国外Top500大学获得硕士;c、国外获得本科学士和硕士(不含专升科和HND等);

  

3、国外Top500大学获得本科学士(累计在国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外本科学士;不含专升科和HND等)。

  

4、国外进修、访问学者:国内获得硕士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留学创业:国外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本科学士的要求同第3项)或第4项的来上海市创业的留学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以上人员,需在申请单位中,正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基数不低于5451元的社保(当社保基数于每年4月调整时,也要随之提高),且个税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具体参考数据如下:

  

工资(元)社保基数个人所得税(元)是否符合落户条件高于29.91符合高于31.13符合低于31.13不符高于31.13不符低于31.13不符低于43.5不符

  

B、毕业学校及学历不符合以上第

  

2、3项条件的:

  

且在国外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本科学士人员,需累计在国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外本科学士;不含专升科和HND等)

  

以上人员,需在申请单位中,正常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基数不低于5451×1.5=8176.5元的社保(当社保基数于每年4月调整时,也要随之提高),且个税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具体参考数据如下:

  

工资(元)社保基数个人所得税(元)是否符合落户条件8176..5高于219.55符合高于221.5符合高于246.25符合高于287.5不符高于246.25符合(社保、个税的网上查询:

  

1、社保查询:持身份证至就近的社保中心,在自助服务机上开通网上查询,设置6位数字密码。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首页左侧-便民查询-养老金查询,登陆账户并查询打印。

  

2、个税查询: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网上直接注册开通后可查询打印。)

  

申请人与申请单位之间:

  

1、派遣人员(如外服派遣至某外企公司工作)不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2、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超过1年及以上,有效期超过6个月(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2015农村小孩上户口新政策

  

政府出台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跟罚款挂钩

  

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各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

  

非婚生或超生人口难落户口问题,将可全面获得解决。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多个部门联合出台重大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新政策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全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

  

该政策明确规定,今后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

  

政策解读:

  

10种情况可办落户手续

  

按照此次便民户籍新政策,凡是具备我省户籍的公民,其非婚生或超生人口,以下10种情况可办理落户手续

  

1.凡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

  

2.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仅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

  

3.无法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属于下列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1)在农村地区(指乡镇村辖区)居民户籍所在地所生子女,能够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手续

  

(2)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出期间所生子女,回父或母户籍地申报出生户口,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否则,按非亲属关系办理落户手续。

  

(3)父母失踪、死亡、出国,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死亡的可出具村、居委会证明),给予办理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手续;否则,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

  

(4)女子携带未成年人与男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该未成年人和女子的户籍身份均无法查明,能够提供现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的,对该未成年人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随该男子落户手续。

  

4.公民在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出生,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能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并经父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5.公民在国外境外出生不满5年,父母仍非法滞留在国外境外,本人持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证件,并从我国开放口岸入境,由国内亲属抚养的,经抚养人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并登记为非亲属关系。父母回国后,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可办理随父母落户手续。

  

6.公民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因父母户口从原户籍地迁往现住地,能够提供父母《结婚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因证件不齐全,现住地派出所又无法调查核实的,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否则,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7.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左边法律右边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8.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户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人口信息库核查无重人,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父母户口一方在本省、一方在省外的,提供省外户口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9.对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抚养的弃婴,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手续具体规定。

  

10.其他依法应予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要按程序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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