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27分
27分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15单位(名单见附件1)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985工程”建设高校、
在沪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