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2012年5月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批准)
2012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以下红字部分为今年5月新规定内容
目录
1.基本要素
2.导向要素
3.用人单位要素
(重大修改,2012、2013年毕业的同学请注意)
相关咨询请联系颜老师qq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
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有关落户疑问请咨询:颜老师qq: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
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