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户口强制迁出规定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8年户口强制迁出规定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