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怎么办理?
1、领取有学校、用人单位、本人签名盖章的三方协议。(注意:三方均有签名盖章的才有效)
2、省教育厅会根据学校上交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旧时称派遣证);如果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3、去到学校户籍管理处领取户口卡。
有些户口迁入地的户口要求迁出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尤其是女生,这个是手续比较复杂,也会因地方差异以及个人差异而有些细节不同。
4、带齐以上证件就走马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了。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有哪些不同情况?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
2、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3、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