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
相信很多毕业生现在有个问题
在困扰着自己
毕业后的档案要怎么处理?
档案里有什么,又能做什么?
答案来了!
毕业生们看过来
01
毕业生是否需要现场报到?
不需要现场报到。
02
档案保管如何收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档案不收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03
毕业生档案服务范围?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依据组织部门相关规定,党员管理实行属地化。
04
毕业生档案有什么材料?
根据辽人社〔2010〕264号《辽宁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规定,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档案必须具备以下材料:
(1)考生档案正、副卷(高、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志愿表等)。
(2)学生登记表。
(3)毕业生成绩单。
(4)毕业生登记表。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就业报到证。
(6)加入党、团组织材料。
来源|沈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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