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
2020年的毕业季
也是一个特殊的毕业季
今年的毕业生
少了许多的仪式感
没有了拨穗
没有了线下毕业典礼
·····
在这特殊的毕业季
学校给你们带来了云毕业
而我们
也给你们带来了
高校毕业生接收(人事档案)申办指南
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指南
《高校毕业生接收(人事档案)申办指南》
一、办理条件:
来我市创业或就业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第五条规定,且处于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全时间段开放申报。
三、网报地址:
四、申办材料:
1、就业证明材料
包括三方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
2、学历资料
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填报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认后提交→市人社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打印《广州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审批表》并盖章
六、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七、接收申报流程图:
申请人在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注册登录并填报资料及上传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后保存信息。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上导出申请人信息,审核后提交至市人社局。
↓
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公布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打印《广州市____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并盖章存档。
(请点击图片放大进行查阅)
好了,接下来请看
《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人员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迁入本市户籍: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属本市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广东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用人单位以及入户迁往地址均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1、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下同);
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提供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入户地的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④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户口簿。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事项进入后,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持迁入地的户口簿)办理。
①广州金盾网(——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业务预约——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
②“广州公安”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提醒:通过“广州小程序”的【公安】-【户政咨询预约(广州公安)】也可直达预约页面哦!
2、申请人因故无法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按规定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确实无法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应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引进在职人才入户。
3、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4、除申办条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并以现场解释为准。
除了上面介绍的内容
关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
还有以下5个常见问题需要知道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材料提供要求是什么?
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须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申请人、学校、接收单位三方确认且接收单位为本市)原件及复印件,可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任意联。
2、如何下载《入户申请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答:《入户申请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下载路径:“金盾网-网上办事业务通道-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业务材料模板下载”,
下载地址:
pub/materialDownload。打印要求:A4纸双面打印。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属省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或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本市区学生集体户))如何回生源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答:根据《公安部关于新户口迁移证使用的制发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公户政)(1995)023号文),规定办理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的户口迁移可不使用户口准迁证。群众可凭毕业证、报到证以及有关招工录用证明材料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如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需要其提供《准予迁移证》才可开具《户口迁移证》的,可向其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或者提供户籍地相关文件依据,我市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签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时限是?
答:自受理之日起19个工作日内。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本市学生集体户,已由毕业学校统一发放《户口迁移证》的如何恢复本市学生集体户?
答:已由毕业学校统一发放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并在本市就业的,应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所属的办证中心(或办理户籍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学生集体户口后按《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须知》执行。
最后提醒!!
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作,有关其使用规范方面的问题,请向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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