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袋袋户口”落户安家,让流浪者不再“流浪”

(受助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得到妥善安置)叠好换洗衣物、装好毛巾脸盆,再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单独收纳起来……12月9日,普陀区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们仔细地帮受助人员打包着行李。很快,这位在普陀区公立医院“居住”了将近4年的“袋袋户口”人员,就将正式

帮助“袋袋户口”落户安家,让流浪者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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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得到妥善安置)

  

叠好换洗衣物、装好毛巾脸盆,再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单独收纳起来……12月9日,普陀区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们仔细地帮受助人员打包着行李。很快,这位在普陀区公立医院“居住”了将近4年的“袋袋户口”人员,就将正式入驻养老机构,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保障政策及福利待遇。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做好保基本、兜底线。”近年来,普陀区民政局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民政救助保障体系,为这群特殊的、困难的“袋袋户口”人员铺平回归路。将他们从社会“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变为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之中的“新市民”,摆脱生存困境。

  

在民政部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期间,区救助管理站主动跨前对接条线,加快推进本区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的回归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了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合法权益。截止12月9日,最后一名长期滞留的“袋袋户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普陀区救助管理站完成了四年多来站内滞留人员的首次“清零”。

  

故事要从4年前说起,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区救助管理站先后接收了两名在上世纪90年代末在本区注销户籍,之后未再落户的“袋袋户口”患有脑梗后遗症的生活无着流浪人员。考虑到上述人员虽病情稳定,但因脑梗后遗症导致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无身份证件、无生活来源、无房屋居住、无亲友投靠,故临时安置在普陀区公立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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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定期前往医院随访,关心受助人员的治疗、康复、饮食、生活等情况,不定期为受助人员送去衣物、床垫、纸尿裤等常用物品。)

  

“由于无户口、无身份,按救助规定他们无法享受到党和政府的低保、医保等方面的民生救助与福利待遇,所以他们成了社会救助的‘无缘人’。”救助管理站发挥“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为他们提供了临时性的救助措施,区救助管理站站长王道佳介绍,由于缺乏注销户籍人员接收安置方面的法规文件,救助管理站在受助人员的安置问题上,遇到了不少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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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受助人员办理户籍恢复)

  

转机发生在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2019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我市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注销户籍人员的恢复、登记户口及属地接收安置的要求。区救助管理站以此为契机,主动与有关街镇、公安派出所进行沟通协调,配合帮助站内滞留的两名受助人员进行了户籍恢复、身份证件申领等事项,使两名注销户籍10多年的流浪人员再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户籍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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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受助人员办理出院工作)

  

王道佳说:“落户是关爱这些特殊困难群体的关键一步,但绝不是最后一步。身份证、户口本所承载的,不仅仅是对他们身份的认同,更能够成为他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感。”

  

而这份安全感,正是为他们找一个“安稳的家”。在属地街镇、公安派出所及救助管理站的共同努力下,两名滞留人员办理齐全了各类补助,基本满足入住养老院的条件。2020年9月25日,第一名受助人员完成体检评估后顺利入住了养老院;2020年12月9日,第二名受助人员也完成了各项检查后妥善安置进了养老机构。至此,长达四年多的救助对象长期滞留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城市的温度体现在兜底保障体系的完善,在这方面,我们普陀区救助管理站始终坚持着‘五心’——未雨绸缪要用心、埋头苦干守初心、应救尽救见真心、精细管理暖人心、沟通交流有耐心。”王道佳说:“尽管他们可能基于生理方面的问题,意识不到我们这么做的意义,但我们作为民政人、作为救助工作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尊重他们,并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我们普陀这座城,有爱、有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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