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警察同志。我是遂溪县铁佛镇本地人,家属是江苏徐州人,一直在外地上班,我刚生完孩子身体不好,在娘家住着,现在孩子已经满月了,我们都没有时间回江苏给孩子上户口,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
近日,居住在濉溪县铁佛镇的张女士来到铁佛派出所,向户籍民警咨询新生儿入户相关问题。户籍民警黄子琪听到这一情况后,把即将开通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的好消息告诉了张女士:“沪苏浙皖四地出生的新生儿,随父(母)办理新生儿入户,不需要再两地奔波了,在老家铁佛镇就能办理。”黄警官给张女士耐心讲解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的办理流程,并把需要提供的资料一一列举出来,以便让张女士回去准备。
11月23日上午,张女士带着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本等材料来到了濉溪县公安局铁佛派出所户籍室,提交资料进行新生儿入户办理,经核实张女士提供的材料无误后,户籍民警把张女士提供的材料扫描上传至本地系统,完成申请登记,系统通过协作平台自动将申请信息及电子材料流转至当事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江庄派出所,户籍地江庄派出所收到流转信息后,将在2个工作日对申请信息及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至铁佛派出所。
“国家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老百姓办事越来越方便了!这样的好政策,不仅减轻了我往返的经济开支,还节省了我往返的时间,我要将这么好的政策告诉我身边的亲朋好友。”看到民警递到手中的受理回执,张女士连连感慨道。
这是安徽省受理的第一笔长三角区域跨省新生儿入户业务。
自11月23日起,沪苏浙皖正式全面启动新生儿入户“一站式”办理工作,实现新生儿入户在三省一市的“跨省通办”,打破常规户籍限制,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便民、利民、惠民的政策。
新生儿“跨省”入户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在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2.所需材料
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
3.办理过程
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
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保存。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确认入户信息后,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将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并将包含新生儿户口的新的户口簿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收件地址,旧的户口簿将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
延伸阅读
原标题:《安徽首笔,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在淮北成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