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中,违反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那什么情况下是违法计划生育的?要证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要出具什么证明呢?今天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请看下文。
减分指标及分值
我们先来看一下上海居住证积分减分指标有些?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加减分怎么算?
基础指标和左边加分右边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
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最重要的来了!
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一、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
1、未婚先育
指在未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违背了各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条列》,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判断标准:结婚登记时间晚于子女出生证时间。
2、非婚生育
是指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生育子女,常说的未婚妈妈就属于,和未婚先育的区别是出生医学证明也属于单亲医学出生证明。
3、2016年前生育的二孩
全国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国家规定时间统一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每对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但是,在此时间节点之前二胎的,如无法提供再生育审核表和二胎准生证,都属于超生一票否决。
二、(生育二胎)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材料
对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积分申请人员,需要提供: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
三、同住子女要享受积分待遇需准备的材料
除了积分的基本材料需要提交外,若要同住子女也享受积分待遇,那么还需准备如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孩政策后基本上区人才中心已经不再强制要求积分时提供此项,但二孩政策之前出生子女的居转户申请中期可能会要求补本材料)
6、二孩申请享受同住人权利,需要提供二孩再生育审批表和二胎准生证;
7、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关于超生问题,很多家长都很苦恼,想尽办法想要解决,举两个不可取的方式:
1、碰运气
有的家长会说当年交了罚款的,于是打算采取造假或者隐瞒的方式去送材料,想去碰碰运气。对于这种做法,要知道:
一旦因一票否决或造假进了黑名单,系统会留下记录无法擦除,后果就严重了。
2、拆分户口本
有的家长自认为如果户口本上只有一个孩子的信息,不就查不到二胎超生的信息了嘛?所以就采取先离婚,办理积分带上第一个孩子,后再婚带上第二个孩子。
对此,这里强调下:违反计划生育是在子女出生的时候就下论定了,相关生育材料也与之一致,与父母离婚与否没关系,所以这些方法无效。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常见的情况有
1、未婚生育(非婚生)
2、违反规定超生
3、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
4、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五、个别特殊情况不属于违反计划生育
1、违反计划生育的时间节点是孩子出生证明标注的时间,只要二胎的出生日期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2、孩子出生后很长时间才上户口的,这种情况不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3、生育了两个子女,并不了解当地的生育政策,比如:有的地区的政策是双方同为农村户口,头胎为女孩,可以生育第二子女。
4、实际符合计生政策,但是没有及时办理二胎审批表、准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可以补办或者由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孩子出生时的计生政策原文加以解释说明。
注意:第4条中提到的补办,一般都是很麻烦的,国家开放二胎以后,很多地区的计划生育部门取消或者合并,当时的表格和章都找不到了,如果计生部门直接补办的是现有的表格,盖现有章,上海人才是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