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上海户口不需要计算机二级证书。
上海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依照职称条件申办“居转户”的申请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申请居转户:
(一)持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二)取得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岗位与工种对应的;
(三)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
扩展资料: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具体单位和岗位如下:
(1)本市远郊地区教育单位(见附件3)中的教学岗位;
(2)本市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见附件4)中的医护岗位;
(3)本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的农业技术推广岗位。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办理“居转户”申请无需职称外语计算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