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如果你在上海失业了,这1660元钱一定要去领

在上海打拼的你有没有那么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没钱,没工作,没工资又不好意思找人借钱每天靠十几块钱过日子可想而知工作对我们又多么重要都说人在江湖漂哪能不面临失业的风险没了工作,没了钱你还怎么在上海这座城市生活下去虽然在上海有可能一不小心丢了工

别怕,如果你在上海失业了,这1660元钱一定要去领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在上海打拼的你

  

有没有那么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没钱,没工作,没工资

  

又不好意思找人借钱

  

每天靠十几块钱过日子

  

可想而知工作对我们又多么重要

  

  

都说人在江湖漂

  

哪能不面临失业的风险

  

没了工作,没了钱

  

你还怎么在上海这座城市生活下去

  

  

虽然在上海有可能一不小心丢了工作

  

但你知道吗

  

当你失业的时候

  

你可以去领取失业保险金

  

它就是专门用来帮你,度过困难日子的!

  

  

那么,到哪里去申请失业保险金呢?

  

沪籍&非沪籍都可以领

  

  

沪籍职工如何领取

  

1.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15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温馨提示

  

这里的“失业”指“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所以可千万别“任性”,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2.领取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3.领取流程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按照流程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①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书面告知职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②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用人单位需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上报当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③失业人员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④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10日内,对失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告知本人。

  

⑤对符合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人,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由失业人员凭借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4.领取标准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自2017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1660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1328元/月;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1063元/月。

  

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6〕13号)同时废止。

  

5.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在原镇保中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个月,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6.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

  

  

失业保险只是一种临时补偿,如果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哪些情况将停止领取失业金

  

①重新就业

  

②应征服兵役

  

③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⑤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

  

非上海市户籍的职工如何领取

  

  

对于许多外来工作者来说

  

如果没有上海户口

  

在上海失业后要怎么领取这笔钱呢

  

  

非上海户籍职工失业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

  

也就是说,非上海户籍的失业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金。

  

  

大家清楚了吗

  

小编还是希望大家不要用上

  

都能有份顺心喜欢的工作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