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限户籍,上海公租房申请攻略来啦!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联系方式
在上海房租日渐上涨的形势下
“公租房”早就不再是边缘化的类型物种
许多在沪打拼的朋友
已经开始注意到“公租房”的高性价比
今天主题是上海公租房政策的系统整理
文末有上海部分区公租房链接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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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各区统筹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可参照执行。上海16区区筹公租房信息,左边公众号右边:上海公租房指南,会陆续整理发布。
二、公租房如何申请和供应?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上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在文章第三部分。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三、公租房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左边鲁申君右边注:在上述受理点,可以申请市筹公租房和本区区筹公租房。
四、上海部分区公租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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