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大同小异的。但两人必须到场这个肯定的
离婚登记
一、项目名称
离婚登记
二、受理部门
卢湾区民政局婚姻科。
地址:合肥路315号201室,电话:、。
三、审批依据
国务院<>第2条、第10条。
四、申请主体
内地居民。
五、批准条件
1、达成离婚协议;2、系合法夫妻;3、双方离婚完全自愿;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六、审批程序
提供证件→填写《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通过→领取《离婚证》。
七、收费标准
市物价局价涉[89]第364号,离婚登记工本费10元/对。
八、审批时限
即时办结。
九、办结告知
十、监督投诉
卢湾区民政局,上海市民政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