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对象范围有何要求?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除《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非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人员,参照以上条件标准报考。
哪些人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21年11月4日(含)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截至2021年11月4日(含)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比照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应届毕业生如何认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本次报名毕业时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者按社会人员条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