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投靠政策解读
(一)子女投靠
1、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且落户已有五年。满足落户政策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者在上海高中就读)可以投靠上海户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2、回迁人员的子女在未婚未育、从未就业、实际长期居住上海的情况下,25周岁前可以投靠落户
3、通过应届生落户的,子女符合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且长期在上海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落户
4、养子女随养父母在户居住超五年且未成年,有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的可以投靠落户
(二)夫妻投靠
1、外省市人员和上海户籍人员结婚满十年,且年龄超过35周岁的可以申请夫妻投靠。(不能违反计划生育)
2、外省市人员和上海户籍人员结婚满七年,且外省市人员属于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的可以申请夫妻投靠
3、外省市人员和上海户籍人员结婚满五年,且本市人员属于残疾人员的,可以申请夫妻投靠
(三)父母投靠
1、上海户籍人员因为外调到外省市工作并退休,且享受社保待遇的,可以投靠沪籍子女落户。如果没有过子女(包括养子女)可以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2、上海户籍人员因其他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并退休(夫妻双方同时满足条件),且享受社保待遇的,可以投靠沪籍子女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