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新技术企业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有哪些要求?小编在下文为各位进行解答,快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从上述规定可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是可以直接引进人才落户的,而且人才引进和居转户相比,人才引进要容易的多。
那么公司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呢?个人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呢,我们来看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确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我们再来看一下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员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之后才可以申请人才引进,官方政策解读:
符合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5项引进的人才,应具有1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符合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6、7项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且具有2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对于个人条件要求:
硕士学历学位者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1年2倍社保;
本科学历学位者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2年2倍社保。
持有技师证的技能人才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2年2倍社保。
先解说个人条件。
学历学位和证书的要求,以及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要求,这两点是写进政策细则里的刚性指标。
所谓刚性指标就是没有弹性空间的指标。
2倍社保基数要求不是绝对刚性的,是落户实际审核过程中对人才引进落户这一通道的常规性要求。也就是最好达到这个水平,但对于部分区域,部分企业,会视实际情况对这一指标进行弹性考量。
比如,张江高新企业可能1.5倍也可以落。
另外,这一通道是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技术类企业,紧缺急需的当然首先是技术人才,所以一般要求落户人是理工科专业,技术岗。
如果是非理工科专业,至少要属于管理岗才说得过去,而且社保基数最好比2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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