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计划的院校,是军队唯一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行列的院校,也是军队唯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院校。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于2017年9月在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基础上整合智能科学学科体系相关力量调整组建,是全军唯一、全国第一所以智能科学命名的学院。
学院现有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三个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设有三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机械电子工程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学院建设有一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四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拥有以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领衔的教学科研团队。近20年来,获国家、军队和部委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240余项。2006年学院被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军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学院培养的7000多名本科生、3000多名硕士和600多名博士奋战在国防、军队建设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充分吸引社会人才投身强国强军实践,投身国防教育和科研事业,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学院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专职及兼职)、军队文职人员及博士后引进政策和计划,欢迎广大人才积极报名,为强军兴军贡献智慧力量!
拟引进人才的学科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控制科学与工程
机器人技术
智能导航、通信与制导技术
电磁悬浮与推进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认知智能
智能对抗
智能无人系统仿真与辅助决策
地面无人平台
无人机技术
机械工程
智能装备精密工程
装备可靠性与智能保障
智能状态感知与故障诊断
智能机械系统
智能微纳器件与系统
装备振动噪声智能控制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
空间仪器工程
智能传感与探测
网电空间测控
装备测试计量技术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一)人才层次及条件
科技领军人才
政治合格,学术诚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引领本领域创新发展,学术造诣深厚,业绩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
2全国创新争先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者相当水平团队的带头人;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5发表本领域前沿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6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首席专家或者技术负责人;
7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8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理事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负责人;
9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学科拔尖人才
政治合格,学术诚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本专业领域引领学科发展,学术技术水平高,业绩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2省(部)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人选;
3中国青年科技奖或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的获得者;
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7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核心骨干;
8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各大系统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9担任国际学术组织委员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
10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青年科技英才
政治合格,学术诚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本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选;
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
5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6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内优秀博士后人才;
7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8掌握独特技能和专长,对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
9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骨干。
学术新秀人才
政治合格,学术诚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学习经历、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国家最近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或综合排名世界前200名的海外高校博士,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以上人选;
2省(部)级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等工程项目,或者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
5获得国家博士后基金资助、学校“德雅青年学者博士后”支持计划人选;
6省(部)级以上“金课”建设牵头人、教学比赛奖级相当奖励获得者;
7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8掌握独特技能和专长,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作用的青年人才;
9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教学能力或者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人才。
(二)引进方式及待遇标准合同专职
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1薪酬
年薪按照税前不超过100万元限额(具体金额协商确定),可享受专项教学、科研和学科激励奖励,并按照军队相关规定享受科研岗位绩效津贴;
2科研启动费
按照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额;
3住房保障
安排一套公寓住房(宿舍)或逐月发放相应租房补助;
4医疗保障
在军队医疗机构享受就医优先和每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待遇,健康检查项目按照同等资历军人健康检查项目执行;
5其他福利待遇
享受家属优待政策,符合聘用条件的配偶可优先安排工作岗位,子女享受自幼儿园至初中优质学区教育,享受伙食补助、通信补助、服装补助等福利;;
6期满保障
合同期满的专职引进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直接引进方式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或办理特招入伍。
合同兼职
合同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年应当在单位工作至少两个月。薪酬按照税前每月最高8万元的标准,具体金额协商确定,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直接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
合同期限一般为五年。
1薪酬
按规定享受相应级别军队编制内文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
2安家补助费
按照税前最高100万元的标准,具体金额协商确定;
3科研启动费
按照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额;
4其他待遇
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科研岗位津贴和科研绩效津贴,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家属优待等方面待遇与合同专职引进方式一致。
(三)发展平台
01根据人才类型和层次,直接聘任为副高以上职称。
02依托学院申报国家、军队(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优先推荐从军队渠道参评各类各级人才计划,协调落实省、市人才引进优待政策。
03优先给予团队建设支撑,重点分配人才引进指标和研究生培养员额;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入职时,可一并引进10-20人以内专业人才。
军队文职人员
(一)招收方式及基本条件
0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全军统一组织,引进后有正式军队人员编制。
02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且本科和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均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或者本科和最高学历所在学科均进入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B+以上或为海外一流学科,所在学科评估A-以上优先招录。
03教学、科研岗位招录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工程、实验岗位招录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初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
04符合军队文职人员招录有关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等基本条件,学院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可以放宽招录聘用年龄、体检标准等。
(二)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现行标准应届硕士生、博士生试用期满后应发工资约为、元/月,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
2科研岗位等级津贴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区分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发放(正高职3000元/月、副高职2500元/月、中职2000元/月、初职1000元/月)。
3科研绩效津贴
按照科研经费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发。
4教学课时费
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区分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发放。
5奖励工资
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每年发放,计发奖励工资的工资收入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
6伙食补助
工作日享受不低于30.4元/日的自助工作餐补助。
7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按照现役军人干部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夫妻两地分居费等福利制度待遇,并按规定的探亲制度发放探亲路费。
8住房待遇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发放住房补贴以及租房补贴,可视情由单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住单位集体宿舍、公寓住房。
9医疗待遇
实行军地结合的医疗待遇保障模式,平时按照所在地医保政策就医,单位同时给予相应医疗补助,特殊情况享受免费医疗。
10其他福利保障
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子女就读学院幼儿园免收保教费,子女享受从幼儿园至初中优质学区教育。
(三)发展平台
01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满一定年限,入职当年可评定中级以上职称,部分可直接聘任校聘副高以上职称,参加对外学术活动。
02依托学院申报国家、军队(省部级)各类教改课题和科研项目,参评相应奖励奖项。
03优先推荐从军队渠道参评各类各级人才计划,协调落实省、市人才引进优待政策。
04入职时全员安排进入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指定专家教授带教指导。
05组织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专业轮训和专项任务培训,鼓励支持在职提升学历。
博士后人员
(一)招收方式及基本条件01具有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进站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0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0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符合相关流动站招收条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04优先招收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应届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必须经原单位同意脱产进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05申请人的进站研究计划需与招收方向和拟从事研究课题相关。
06在职人员要求全脱产进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经审批可延期,最长不超过4年。
(二)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
年薪15-21万起(不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上不封顶,按月发放基本工资、租房补助,按年发放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一次性进站安家费2万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项目申请
开放所有科研条件支持申请博士后基金项目和各类科研项目,鼓励博士后申报学校“德雅青年学者博士后”支持计划,入选对象给予专项资助和重点支持。
3科研绩效津贴
业绩特别突出者,视情给予专项科研绩效。
4学习交流
提供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或国际著名大学学习交流的机会。
5期满保障
优秀博士后给予表彰并优先纳入军队文职人员岗位招聘。
6其他福利保障
博士后落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军队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办理,子女入学入园享受学校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同时享受健康体检,寒暑假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