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哪些就业政策?
网友:您好,我是北京大学一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一招考、统一毕业门槛的政策,本人明年毕业后想回青岛建设家乡,但据悉青岛的人才购房补助只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将非全日制同等对待呢?
【答复】根据五部门下发的文件,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我市出台的住房补贴、安家费政策,属于人才引进政策,资金渠道为人才专项资金,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还未纳入住房补贴、安家费补贴范围。
2.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住房补贴?
网友:请问来青岛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如何申请?
【答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在“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进入“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您也可以通过手机关注“青岛人才”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点击“重点·办事”里的“办事大厅”,选择“住房补贴”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将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3.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是一回事吗?
网友:1.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编号:青政发〔2015〕27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QDCR-2015-,失效日期:2022-01-01。2.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
这两个文件表述的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是不是一样的?华能郡府人才公寓项目配售价格是按照青政发〔2015〕27号?还是按照以后出台的人才住房政策实施?
【答复】为避免原“人才公寓”名称与普通商业性公寓名称产生混淆,在青岛市政府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中,将面向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统一命名为“人才住房”,与《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发〔2015〕27号)中规定的“人才公寓”含义相同。
同时,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我市人才公寓项目具备分配条件后,将由我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项目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发布分配公告,具体价格也将在方案中进行明确,网友可关注青岛市政务网了解相关信息。
4.高校毕业生档案可存放到哪里?
网友:我是一名大四毕业生,现在毕业需要把档案迁回青岛,但是不清楚具体应该把档案寄到哪个地址,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吗,谢谢?
【答复】派遣期内青岛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档案存放至户籍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寄送地址可咨询相应区(市)——
1.市南区:0532--
2.市北区:0532--
3.李沧区:0532--
4.崂山区:0532--
5.城阳区:0532--
6.西海岸新区:0532--
7.即墨区:0532--
8.胶州市:0532--
9.平度市:0532--
10.莱西市:0532--
5.安家费审核是否会受离职影响?
网友:请问安家费正在审核期间,辞职会影响审核吗?
【答复】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申报信息汇总及审核期间离职会影响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6.2020年关于人才住房有哪些利好政策?
网友:2019年毕业,在青工作,计划定居青岛,咨询一下2020年人才公寓配售政策及相关一些规划。
【答复】按照青岛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2020年,我市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不少于10万套。我市人才住房项目具备分配条件后,将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根据项目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发布分配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经查重审核后,组织实施分配。具体项目的分配公告都会于第一时间通过青岛政务网或各区(市)、功能区政务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发布。您可关注政务网信息。
7.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找工作吗?